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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市毕业生落户详细流程
发布时间:2020-07-18 来源: 点击数:

武汉市毕业生落户详细流程

 

一、落户条件

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(经教育部认证),年龄不满45周岁的(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),可凭毕业证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,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可随迁落户。

(一)“全员”放开落户

将落户学历范围放宽至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(经教育部认证)。同时,年龄均放宽至不满45周岁,博、硕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。与之前相比,落户范围覆盖至所有大学生。

(二)“全家”解决落户

大学生落户人员,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。与之前相比,取消“自有房屋”和“婚龄”等条件限制。让大学生举家落户,切实解决大学生安居之忧。

(三)“全时”办理落户

大学生通过“湖北政务服务网”,可24小时网上申请落户。

二、热点问题问答

1:此次学历放宽到大专,请问具体包括哪些大专?成教的大专可以吗?

:此次大学毕业生学历放宽到大专,是包括经教育部认证的,所有专科及以上学历(含国外高校的同等学历)。

2:配偶和子女随迁有婚龄、房产的限制吗?

:此次调整后,大学毕业生办理落户时,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,不受婚龄及有无房产的限制。调整前,按大学毕业生落户的,也可以依照此政策办理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投靠。

3:申请人及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,在本市无房产,是在哪里落户?

:大学毕业生落户办理随迁配偶和子女,在本市又无房产的,可在现居住地的社区公共户地址上单独立户,打印单独的户口簿。

三、大学生落户办理流程

大学生落户可在窗口现场办理或通过“湖北政务服务网”进行网上申报。

一、现场办

(一)大学毕业生可持《申报户口登记表》、毕业证、学历证明、居住证明等到拟落户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申请办理,经审核后,对申请材料准确齐全的,当场开具《准予迁入证明》或《批准入户通知单》(含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手持《户口迁移证》的)予以办结。随迁配偶和子女的,还需提供关系凭证。

(对提交材料不全的,一次性告知,出具《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》;对不符合落户条件的、申请人及随迁人员有重复户口或重公民身份号码未处理的,不予受理并出具《不予受理通知单》。)

二、网上办

大学毕业生可登陆湖北政务服务网(武汉),通过“武汉公安网上服务”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的,分局户籍窗口民警应每日审核,自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,对审核不通过的,应说明原因;对已审核通过的,民警应于2个工作日内,开具《准予迁入证明》或《批准入户通知单》(加盖“网上办”印章)。网上仅办理大学毕业生本人落户,不办理随迁业务,并请在操作前,先行下载“证照卡包”进行实名注册。

具体流程如下:

第一步:网站登录。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,在网页顶部选择“武汉市”,在“热门服务”栏目中,选择“武汉公安网上服务”,进入“湖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”,点击“证照卡包登录”进行登录。

第二步:业务申请。登录后,即显示“武汉公安云端窗口”页面,点击“办事”按钮,选择“户政—户口登记”模块,根据本人学历选择“大学生(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)落户”或者“大学毕业生(专科、本科)落户”,并在右侧页面选择拟落户地的管辖单位(如在武昌区落户就选择“武昌分局”),选择后即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具体的办理情形,依照提示上传图片、提交资料,即可完成业务申请。

第三步:选择领取方式。在2个工作日内,民警将对群众提交的申请审核完毕,并通过“证照卡包”APP回馈审核信息。审核通过的,群众应选择 “现场办”或“邮寄”,以确定《准迁证》的领取方式。选择“现场办”的,请尽快前往申请分局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办理。选择“邮寄”的,在“证照卡包”界面填写收件地址,并完成缴费后,将收到邮政单号,可登录邮政快递官网查询您的快递进度。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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